每當我們在新聞報導中看到殘忍程度令人髮指的兇殺案時,總會感到義憤填膺,恨不得犯嫌立刻被就地正法,以還給被害人及其家屬一個公道.

從古至今,在我國社會的傳統觀念裡,殺人償命本就天公地道,古云「殺人者死,傷人及盜抵罪」,這句話便是出自建立漢朝的漢高祖劉邦所訂立之「約法三章」,可見這已是我國千古不變的鐡律.

但自從某政黨推動實質廢死後,死刑已名存實亡,諷刺的是,死刑犯竟還由國家出錢幫忙為其辯護爭取權益,而可憐的被害人家屬卻要聽廢死團體講一些有的沒的歪理,真的是情何以堪...

日前看到新聞報導,聽到王世堅委員在立院質詢法務部長時,重話批評廢死團體"假仁假義,欺世盜名",大聲疾呼政府要公正依判決結果執行死刑,不然法治恐會崩解.

很感佩王委員的風骨,敢於逆風發言,說出人民心裡的大實話,不要慷被害人之慨,而是要公正明快執行死刑,將死刑犯槍斃正法後,讓他/她們到陰曹地府去懺悔.這樣的發言真的是大快人心.也請政府正視人民的心聲,不要再讓被害人家屬失望心寒,不要再令公義向下沈淪.

圖片
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育峰的部落格 的頭像
lin.yufong0310

育峰的部落格

lin.yufong031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 13 )